我非我魔非魔(项小天唐誉)好看的小说推荐完结_最新热门小说我非我魔非魔(项小天唐誉)

看过很多奇幻玄幻,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我非我魔非魔》,这是“言身采”写的,人物项小天唐誉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世间人啊,皆是不疯魔不成活!是人也罢,是魔又如何?这世间何来仙魔之别,如何评判好坏之分?有时候人即使魔,魔却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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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很喜欢《我非我魔非魔》这部奇幻玄幻风格作品,它其实是“言身采”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我非我魔非魔》内容概括:项小天曾经也想过要走这条路,但在多方不成熟因素的作用他选择了放弃。一是资源问题,元术士一职向来不受重视,所以莫说灵山修道院,就算放眼整个灵城学院都没有一个正规的可供类似于项小天这一类人学习成长的组织,稍有规模、成系统的元术士修行组织也是州域级的城市才有,退一万步说就算项小天有一天能进入州域级学院进行...

我非我魔非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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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冰冷的湖水的冲刷,项小天心境恢复平静,因为他知道过了这个月就好,过了这个月唐誉等人就要升学至灵城各学院进行更深一个层次的身体的淬炼与术法的修行,而自己也将成为他憧憬已久的“元术士”。

术士一职分为“元”与“异”,虽说这世上像项小天这类无法凝聚灵力的人特殊体质少之又少,但也是存在的,世界仁慈的一面就是为这一类人提供了一条生存之道,即“元术士”。元即本源,是指世间术理的理论基础,是对一门术理性质的高度理论概括,是对该术理研究方法、运行规律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是关于该术理核心研究对象的理论,这种新的更高一级的逻辑形式将以一种批判的的态度来审视原来术理的性质、结构以及它的种种表现,以促进术理进阶发展。

此职业的代表就是那个没有一丝灵力却能搅动天地风云、名震大陆的藏经阁阁主探天探阁主,想到此传奇人物项小天仿佛想到了他与星星的距离,遥不可及。

“异术士”即是传统的淬体、习术、纳灵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这片大陆上,超99.99%的修行者属于这类职业,体质符合这类职业。

但两者并不冲突,元与术本就是一体,术精元必精,元精术更精,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哪一方占据修行者更大的精力去进行研究习行而已,这天地间哪一位顶尖强者不是元术双修,元术共精呢?无论是五派之首的灵霄殿殿主方知尘,还是各门派的顶尖强者,除藏经阁阁主探天除外,每一个人都是不仅拥有易天地的神通,还有修编术理的奇能,各门派所习术理几乎都是由本派强者或元术士根据本派实际所创作,所以才出现了如今这个世间各类术法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盛况。

项小天曾经也想过要走这条路,但在多方不成熟因素的作用他选择了放弃。

一是资源问题,元术士一职向来不受重视,所以莫说灵山修道院,就算放眼整个灵城学院都没有一个正规的可供类似于项小天这一类人学习成长的组织,稍有规模、成系统的元术士修行组织也是州域级的城市才有,退一万步说就算项小天有一天能进入州域级学院进行元术理论的学习,但学习的超昂贵学费是他那个家庭四壁的家庭无法承担的;

二即是天赋,从某种程度上说,学习元术理论的天赋要比学习异术的天赋要严格的多,这两个职业的研究方向虽说相辅相成但也截然相反,前者的研究是由外而内,后者即是由内而外,学书容易成书难就是这个道理。

受环境、道院学术水平的影响,没有人能准确的评判项小天的天赋几何,项小天对于他自己这一方面的能力也只不过是归结于比他人更努力,他理解地比别人快,是因为在他人都不重视术理学习的条件下,他没有选择只能付出100%的精力去进行学习,所以他会学的比他人更好更多一些。

所以因为学习元术理论太难,还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像灵山修道院这样的镇域级道院根本没有能力去组织元术理论的学习,只好选择漠视这一领域,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元术无用”论的说法,加上项小天的特殊体质,才导致他成为了人人得以欺辱的对象。

项小天心想,既然天命不可违,他只好顺应天命了,起码这这样还能保证他与母亲、妹妹还能存活下去。

项小天坐在湖边树下休息了差不多一刻时间,他看天差不多全黑了,自己身上也整理好了就想起身回家。

忽然树杈上一道反射光射入他的眼睛里,项小天带着好奇伸手过去摸出了一个黝黑的戒指,项小天一看就明白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一枚储物戒,是很基础的很常用的法器,他在术理科的书本上看见过。

这种法器的本质是一把钥匙,开启标志了专属标识的个人空间,此空间对于修行者来说作用很大,藏匿法器、宝典术理等,当然也有不寻常之人将它当作寻常储物空间使用,使用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往灵戒内注入灵力即可。

项小天无法凝聚灵力,所以戒指内无论是有何奇珍异宝都与他无缘,再说,就算他能勉强凝聚灵力,他也无法进入储物戒内,因为空间都是做过了标识的,除非有压倒性的灵力输入,不然是无法抹除空间标识的,他叹了一口气打算把它放回树杈上,让它等待它的有缘人出现。

但当他刚想放手,储物戒却令人难以置信的发出了一次抖动,项小天也是被吓了一跳,他又赶快将戒指凑到眼前,仔仔细细地翻看,但怪的是戒指偏一点动静都没有了。

无果,项小天心想也是缘分也不打算舍弃它了,就把它顺手放到口袋里了,回家去了。

看天色不早,项小天急冲冲赶回家,担心母亲和妹妹饿坏了,但当他刚赶到家发现桌子上已经做好了饭菜,菜色很好,竟然还蒸了一条鱼,自从母亲生病以来,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有这样的菜品吃了,这令他很诧异。

“青青?哥哥回来了,你在干嘛?家里是不是来人了?”

听到项小天的声音,妹妹笑着从房间里跑出来,扑到项小天身上。

“哥哥,你干嘛去了,今天怎么那么晚才回来?”

看着妹妹那张和自己一样消瘦的脸,项小天总忍不住心疼,他摸摸妹妹的头,温柔说:“哥哥今天留在道院做作业了,所以晚了。”

“哥哥骗人,你是不是又被人欺负了,你看你脸上红红的。”青青小心翼翼摸摸着哥哥的脸,被唐星踢到的地方确实有些红肿,有些疼。“哥哥,等青青长大了就帮你欺负他们,我来保护哥哥。”

“好好,等我们家青青长大了,由我们家青青来保护哥哥。”

说着,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他手中端着一盘五花肉,憨厚笑道:“小天,快帮妹妹洗洗手,我们开饭。”

看见眼前这个老实、忠厚的男人项小天欣喜道:“有福叔?你回来了?你不是到灵城做买卖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你福叔的货品质高,抢手得很,三下五除二就卖光了,所以就回来了,回来看见你屋子里都暗着,也没有生火,我估摸你没有下课,正好我买了点菜就来你这边借个火做饭吃了,你可不要骂我占你便宜哦!”

项小天明白有福叔这么说话的用意,因为他自尊心强,有福叔想让小天更好接受有福叔的善意,项小天很感动,这位善良的邻居大叔给了他们很多温暖,以后有能力肯定要好好报答他的,所以他也不矫情了,说:“怎么会呢有福叔,我还要谢谢你能来帮我照顾母亲和妹妹呢?你上次带来的酒还没有喝完,我陪你喝点?”

“行啊!你不大点个小东西都能陪你叔喝酒了?”

有福叔每次来都带酒,还让项小天陪他喝,次数一多项小天的酒量竟然也上去了,尽管他才12岁。

有福叔和青青在外边吃饭,项小天把挑好的饭菜端到卧室里,因为他知道母亲已经一天没吃饭了,快饿坏了。

虽说项小天待在家的时间少,却能把家里整理的干净整洁,母亲的被褥干净柔软,母亲因为常年不见阳光,所以脸色显得有些许苍白,但却无病态,可见项小天年纪虽小,但已经成为了这个家里的顶梁柱。

母亲自胸部以下都没有了知觉,手部因血液传导不畅也出现肌无力症状,虽有知觉,但也只能进行细微手部活动,如动动手指,微微抬手。

项小天细心,每喂妈妈吃完一口饭都会用布条将母亲的嘴角的油渍擦拭干净,就像儿时母亲给他喂饭那样。

母亲颤颤巍巍抬起手臂,僵硬却既温柔得摸着项小天脸部受伤的地方,母亲眼里泛着泪光,说道:“我的儿,是妈妈拖累你了。”

项小天内心翻涌,唐誉那狰狞的拳头再次从他的脑子里闪过,在母亲的爱里,他终于放下心中的重负,鼻子泛酸。

此时,项小天口袋中的戒指再次发生了异动,情绪激动间,项小天并未发觉。

母亲、妹妹,还有诸多珍爱他的人,这是项小天始终保有赤子之心的原因,每当他浸染在这些幸福之中时,他也会想,其实他也是个有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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