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大结局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刘福赵麟)精选章节阅读-大结局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赵麟刘福

《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内容精彩,“林桐”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赵麟刘福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内容概括:上一世,他是学术界最年轻的古文顾问。这一世,他被人嘲弄的文曲星。要说这文曲星,应该是天才一般的存在,人人追捧都来不及,怎么会被嘲弄呢?眼看着人设要崩塌,他愤然崛起……“不行!不能给文曲星丢人!”于是,他参加科举,从案首,解元,再到中原第一才子……皇帝:“他是朕见过唯一一个天赋高,又如此努力之人。”储君:“如果能让他做我的启蒙老师,这天下都将实现大同……”从才子,到首辅,他经历了漫长岁月,但终究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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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赵麟的故事,看点十足。《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这本连载中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第133章 寻衅、捣乱者死,已经写了36.3万字,喜欢看历史古代、历史、穿越 而且是穿越、历史、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

一、作品简介

军事历史《科举成名,皇帝是我死忠粉?》,现已上架,主角是赵麟刘福,作者“林桐”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在他看来,学医,不像学其他技艺。首先,学医者需要有一颗至纯至善的仁心。而后,就是才智,心性。学习医术,也许不要求像考科举那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读写却是最为基本的...

二、书友评论

缺点是书有点嫩了,细节不太到位,应该是作者刚开始写吧!

越来越降智了,把一大帮的富家子弟写的越来越降智了。

评分太低了,怎么也得上九分或者接近九分才应该

三、章节推荐

第69章 天煞孤星,江南第一才子汤尹

第70章 少年勇斗老狐狸,败阵

第71章 作诗?没彩头可不行

第72章 出了恶气,收获颇丰

第73章 院试在即,阴谋来袭

四、作品阅读


小病扛着,大病拖着。

这就是千百年来,普通百姓最为真实的现状。

也是这个时代平均寿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赵小树学医的初衷,也从侧面反应了他仁孝的品性。

赵麟对这个孩子很是赞赏。

二哥赵兴想必也是如此。

他的济世堂招收学徒,一向以谨慎,严格著称。

否则,也不会这么多年,才只招收四个。

在他看来,学医,不像学其他技艺。

首先,学医者需要有一颗至纯至善的仁心。

而后,就是才智,心性。

学习医术,也许不要求像考科举那样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读写却是最为基本的。

像黄大壮,其他都过关,可最后却栽在了识字,读书上。

二哥赵兴若有深意的看着眼前少年:“小树,学医很苦的,两更睡,五更起,要耐得住寂寞,忍得了枯燥,还要干杂活,受责骂。你可想好了?”

赵小树认真,且坚定点了点头:“兴叔,我想好了。其实,就算您不来喊我,我也等家宴结束来找您的。”

“哈哈,好,好,这点比你爹强,也比你娘强。”赵兴闻言,罕见地大笑起来,看得出他对这个少年很是喜爱。

“好,一会家宴结束,你回家收拾一下,下午就跟着我回镇上,从今天起,你就是济世堂的学徒了。”

大伯,大堂哥夫妇俩听到这声允诺,顿时红了眼眶。

“小树,还不给你兴叔磕头感谢。”

那少年闻言,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认认真真的磕了三个头。

“哈哈,起来吧,起来吧。各个行业,都忌讳亲族间拜师,咱们医术也不例外。”赵兴扶起赵小树后,便道:“等你过了学徒期,我介绍济世堂坐馆孙大夫,收你为徒。”

屋外的老太太,大娘听到屋中的喧闹后,也走了进来。

得知小树成为了济世堂的学徒后,也都是颇为激动。

“这老话说的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等小树学医有成,咱济世堂又能多上一个大夫了。”

“谁说不是呢,那还得兴哥儿严加管教小树才行,好让他早点能为咱济世堂出力。”

赵小树成为医馆学徒这件事,也让家宴的气氛,更为融洽。

家宴结束,当赵小树拿着行李,坐上回镇的骡车时,大娘,大堂嫂哭红了眼睛,嘱咐了一遍又一遍。

无非就是到了镇上,好好跟着兴叔学医,照顾好自己云云。

一家子人一直送到了村头,这才停下。

这让赵麟不由一笑,这大堂嫂一家还真是夸张,这又不是赶赴千里之外的京城科考?

赵岗距镇上的路途,也就半个时辰而已,来去都很方便。

正当他感慨大伯一家子过于夸张时,却被接下来的一幕给惊到了。

只见大堂嫂走起路,已是飘飘然,见人都主动打起招呼。

“哎呀,兴弟这不是带小树去济世堂做学徒了吗?我们去送了一下。”

众多左邻右舍少不了羡慕地奉承一番,这无疑更让大堂嫂扬眉吐气了,拉着人絮絮叨叨,又是半天。

不用想,用不了一个时辰,整个赵岗都得知道她儿子去医馆做学徒的事。

一旁的大伯大娘虽没说什么,但脸上的骄傲和笑容却是掩饰不住,腰杆也比平时挺的直了。

看着这一幕,赵麟突然心血来潮,灵感爆发,匆匆回到了家。

以“亲善”为题意,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文章。

在他写文章的时候,老太太和二堂嫂秋兰则收拾着院子。

与那个性子泼辣,粗线条的大孙媳妇相比,老太太还是更喜欢这个性格娴静,明事理的孙媳妇。

“旺家媳妇,小冬五岁了吧?”

“是的,祖母。小冬五岁三个月了。”

“那该上学了,麟哥儿三岁就蒙学了。”

“祖母,麟弟那是文曲星下凡,小冬怎么能比得了呢?”

“不,我看小冬这孩子也是读书的苗子。前天小树就教他一遍儿歌,他到今天还记着呢,和麟哥儿小时候一样聪明。”

老太太说起那五岁的曾孙,颇为大气道:“送私塾吧,别耽搁了,束脩的事不用担心,我来出。”

秋兰听到这句话,眼神中充满了感动。

哪怕是村里的私塾,一年也得七八钱的银子的束脩。

一般人家,大都在丰收之年,才有余钱让孩子上一两年学,识几个字。

她丈夫赵旺虽有一门上好的泥瓦匠手艺,但收入却不稳定。

她本想再积攒点钱,等孩子八岁了再送进私塾。

但今天侄儿赵小树成为了济世堂学徒,一下子激起了她的攀比心。

她来此就是想向老太太借点钱,把儿子送入村中的私塾。

谁知还没等她说,老太太就猜到了她的想法,还表示愿意出曾孙的束脩,这怎能不让她感动?

“祖母……”

一时间竟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老太太看着这个孙媳妇笑道:“好了,读书是好事,后辈若是读书的料,咱们就算少吃一顿饭,也得供应。”

“裕镇蔡氏为何能兴盛五六百年?还不是因为读书人不断。听祖母的,等过了中秋就把小冬送私塾。”

年轻妇人秋兰点了点头:“好,那一切都听祖母的。”

狭小简陋的书房内,赵麟看着刚完工的文章很是满意。

也不知是因为融合原身记忆的缘故,还是什么,他发现书写的字体,又有了质的进步。

在他看来,这也许是因为他前世也浸淫书法多年。

穿越后,又融合了原主的记忆,这才让他的书法更上一层楼,有了长足的进步吧。

说起书画能力,他的脑海里瞬间涌现出一个人。

原主在书画方面的启蒙师父。

就是村北头岗坡上的疯道人。

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更不知道他姓什名谁?

大家只记得这个疯疯癫癫,手脚都有残疾的人,八年前流浪到此。

当时,他疾病缠身,眼看就要死掉,还是他二哥赵兴救治了他。

自此他就在村中那个废旧道观里住了下来。

闲暇时,就用他仅剩的左手,雕塑了不少等身的泥像。

这些泥像大都是九天神佛,传说中的神仙之流。

上了颜色之后,一个个栩栩如生。

再加上其能测字,看面相。

在他的操持下,这座本来废旧不知多少年的道观,竟逐渐延续上了香火。

自此,疯道人的名号,也逐渐传遍了十里八乡,方圆数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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